苏州科技大学基本建设类档案工作规范
(试行)
为了提高学校基本建设档案的质量和管理水平,充分发挥基本建设档案(以下简称基建档案)在学校建设和管理中的作用,结合我校实际,特制定本规范。
一、基建档案工作基本原则
1. 凡在学校基建管理和基本建设工程项目(新建、扩建、改建以及大、中型维修)活动过程中直接形成的,有保存价值的文字、图表及声像载体材料等,均属基本建设档案。
2. 基本建设档案必须实行集中统一管理的原则,确保档案材料完整、准确、系统、安全和有效利用。
3. 基本建设档案工作要纳入基本建设计划、规划,管理制度和基建人员职责范围之中,做到基建工作一开始就与建立档案工作同步进行;工程建设过程中,要与竣工材料的积累、整编、审定工作同步进行;工程竣工验收时,要与提交一整套合格的竣工图的验收同步进行。
二、基建档案归档范围的确定
1. 归档的主要内容包括综合管理、可行性研究、设计基础材料、设计文件、工程管理文件、施工文件、竣工文件、基建预算、概算、决算、器材管理等方面。
2. 不归档的文件材料
(1)上级机关有关基建的普发性、不办的文件;
(2)正式施工前的草图、未定型图纸;
(3)重份文件和重份图纸;
(4)无查考价值的临时性、事务性文件。
三、基本建设文件的部门立卷与归档流程
1. 形成积累
(1)学校基建处要有一位负责人分管基建档案工作,并确定部门档案员,负责基建文件材料的形成、积累、归档工作。
(2)基建处接到基建新建、扩建、改造及大、中型维修项目后,在布置工作计划的同时布置形成积累基建文件材料的任务。
(3)基建项目实行总承包给外单位的,由各分承包单位负责收集、整理分包范围内的基建文件材料,交总承包单位汇总、整理,竣工时由总承单位向学校基建部门提交完整、准确、系统的基建档案材料。
(4)基建项目由几个单位分别承包的,各承包单位负责收集、整理所承包工程的基建文件材料,交学校基建部门汇总、整理。
(5)校基建部门必须严格执行基建文件的审签制度,明确职责,把好文件材料形成的质量关。
(6)校基建部门要定期检查、绘制本校的总平面图以及水、电、气、通讯等管网图。
2. 整理组卷
(1)基建项目结束(含最终完成、阶段完成)后,基建部门分管基建档案材料工作的负责人,组织本项目形成的应归档的基建文件材料的整理组卷工作。
(2)根据基建文件材料的形成规律,按保持其有机联系和便于利用查考的组卷原则,对基建文件材料的内容、价值、数量和载体形式进行系统整理,按工程项目组成一卷或若干卷。管理性文件材料排在整个项目首卷,其他材料按文件性质分别组卷。
(3)排列原则:文字材料在前,图纸在后。
文字材料按事项、专业顺序排列。同一事项的请示与批复、同一文件的印本与定稿、主件与附件不能分开,并按批复在前、报告在后,印本在前、定稿在后,主件在前、附件在后的顺序排列。
图纸排列时,综合图在前,专业图在后;室外图在前,室内图在后;土建图在前,设备安装图在后。即:以综合、建筑、结构、给排水、电气、暖通等为序。
(4)工程技术人员负责填写归档说明,交基建部门负责人审查后放在第一卷的卷内目录之后。
(5)拆除卷内金属物,对破损的材料进行修补。易退色的书写材料不能归档(如红色墨水、纯蓝墨水、圆珠笔、复写纸、铅笔等)。
(6)无论单面或双面只要有书写文字,均作为一页编号,每卷页号均从1开始,页号位置在非装订线一侧的下角。不装订的案卷,应将卷内每件文件材料的右上角加盖有单位名称、档号、件号的戳记章,并逐一填写。
(7)填写卷内目录和备考表,卷内文件材料情况说明,应填写在备考表内,若无说明,也应将立卷人、检查人姓名、时间写上。检查人应是立卷单位负责人,以示对历史的负责。
3. 归档验收
(1)学校档案馆应是工程验收小组成员,会同学校基建部门负责基建文件材料的验收工作。
(2)基建项目在验收后两个月内归档,综合管理的档案在次年五月底前归档。
(3)填写基建档案移交目录,一式二份,经档案部门验收无误,在移交目录上签字盖章,各执一份备查。
注:学校基建档案管理依照《苏州科技大学基建档案管理办法(试行))》(苏科大〔2020〕54号)文件执行。
附件:《苏州科技大学基建档案管理办法(试行)》(苏科大〔2020〕54号)